随着环保要求日益严格以及人们的环保意识不断增强,保护生态环境,治理大气污染是每个人的义务和责任,而工业废气也是治理的重点,废气治理环保设备如今已经大面积应用在工厂的生产角落。
废气治理环保设备在市面有很多种,治理的技术工艺特征也各不相同,这里简单介绍一下废气冷凝技术,以及冷凝回收的工艺原理及设备技术优势。
首先低温冷凝回收是利用废气中的vocs有机物质具有不同的物性,根据其饱和蒸汽压、沸点等关键物性参数设置不同的冷凝点,使其达到相变液化,液化后从废气中分离出来,当然不同的废气物质具备不同的饱和蒸汽压,把物质在不同低温时饱和浓度测算出来后(模拟出冷凝的整个过程)从而根据业主要求及现场情况准确的找的冷凝温度,从而达到冷凝回收设备的高效低功耗。
废气冷凝技术的核心就是确定冷凝温度及配置合适冷凝换热系统,两者必须准确模拟计算,否则达不到设计的处理效果,一般的冷凝处理效率都是初期冷凝效率高,后期冷凝效率不断下降,此时为了极低的排放浓度不断地降温是非常不经济的,所以在废气治理的后期低温冷凝都是配合活性炭吸附系统使用的,冷凝回收作为整个系统的预处理设备,与活性炭模块相辅相成,各自发挥工艺的优势,所以低温冷凝回收设备非常适合高浓度、低风量的有机废气的预处理。
冷凝技术在VOCs 治理系统的运用,有记录的已经有快50 年的历史,我国引进第一台埃德华兹公司冷凝油气回收设备,是开始运用冷凝法油气回收设备是标志,从迎接奥运会以治理大气环境生态质量为目的开展油气回收(随后提法为“VOCs 治理”)至今,冷凝技术的运用得以大力推广。
一个普遍现象是,同样的采用冷凝工艺(或冷凝+吸附组合工艺)、同一个项目、同一个处理规模(VOCs 流量或油气排放流量,m³/h),不同厂家竞标或提供技术方案,所配置的制冷压缩机机组的型号和功率(甚至压缩机台数),不一样。配置功率也有很大差异,以200m³/h 处理能力的油气回收处理装置为例,同样采用冷凝工艺,有的厂家的设备的配置功率只有30Kw 左右,而有的厂家的设备的配置功率有50Kw 左右。等等,其原因就是工况设计缺乏统一技术规范和考核标准。
VOCs 治理系统的安全防爆措施不规范
涉及到VOCs 治理系统采用冷凝技术的设备,关于安全防爆的相关技术标准有GB3836、GB25285、GB25286 系列国家标准,包括电气设施和非电气设施的防爆标准。制冷系统的主要设备是制冷压缩机。由于VOCs 治理系统的处理规模要求,通常配置功率都在30-300Kw。制冷压缩机按结构分有三类,全封闭压缩机、半封闭压缩机、开启式压缩机。全封闭压缩机由于其功率较小(通常都在10HP 以下),不能满足VOCs 治理系统的配置需求,因此,只在小型VOCs 治理设备(如,加油站的油气排放处理装置)采用。开启式制冷压缩机则由于其体积较大,也不采用。因此,半封闭制冷压缩机成为VOCs 治理系统冷凝工艺配置主要采用的机型。但是,半封闭制冷压缩机的设计,机组本身不具备要求,正确的方法是采用正压防爆或正压通风防爆的方法,解决冷凝工艺配置的安全防爆措施。
但是,国内VOCs 治理设备供应商厂家,出于对成本的考虑,很多将半封闭制冷压缩机(活塞式或螺杆式都有)采用“隔爆”处理方法解决冷凝工艺VOCs 治理系统设备的安全防爆方法,这样做,首先是没有标准规范作依据,其次是半封闭制冷压缩机的结构不符合隔爆技术要求,第三是半封闭制冷压缩机有一些附件也不是防爆设计的产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