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被国家纳入重点的工作项目,政府部门采取了有力的措施来管理油气回收。今天小编为大家摘要一篇《山东省关于做好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工作的通知》通知如下:
各市生态环境局:
为贯彻落实《山东省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作战方案》(鲁政办字〔2019〕30号)有关要求,加快推进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工作,进一步强化我省加油站油气回收的监督管理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目标任务
按照要求,汽油年销售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应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,并与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联网,2019年年底前完成。
二、有关要求
(一)摸清加油站底数。各市生态环境局要全面建立汽油年销售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清单,并逐一核实清单中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安装情况,按照附件1格式填报加油站基本信息。
(二)规范系统功能。在线监控系统应具备监测油气回收系统压力、各汽油加油枪气液比等指标的监控功能,通过数据能够分析油气回收系统的密闭性、油气回收管线的液阻和处理装置的运行情况。详细指标见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数据上传项目要求(附件2)。
站内监控平台应实时显示各监控功能的监测数据,具备校准管理记录、故障记录、数据上传导出、日常运行记录、历史数据查询等功能,日常运行记录应做到连续不中断,同时各类数据储存时间不得少于3年。
(三)加强日常监管。各市生态环境局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,督促辖区内满足要求的加油站保质、保量完成在线监控系统安装、联网工作。健全完善日常管理、监督检查、监督抽测等工作机制,对检查中发现的油气回收装置不能正常使用的加油站,要提出整改意见并加强管理。
(四)及时报送信息。请各市生态环境局明确1名联系人,于10月25前将附件1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送省生态环境厅,11月30日前将本市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安装工作进展(附件3)报送省生态环境厅。